根据厦教局综[2008]11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同安一中2008年高中特殊生招生简章》。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招收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总评六个维度中某一维度具有专长和表现优异的学生,进一步推进特色学校的创建。同时凭借学校良好的教育资源,使特殊学生得到进一步的培养,成为对国家有用的专门人才。
二、招生对象及名额:
根据厦门市招生工作意见中特殊生录取比例控制在该校普通生招生总指标数的1.5%的规定,我校拟面向同安、翔安区各中学及市少体校招收持有本地户口、具有特殊才能与表现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计6人。
三、招生条件:
(一)综合素质条件:
初中毕业综合素质总评6个维度全部良好(含良好)以上。
(二)特长条件:
⒈ 运动与健康。
(1) 篮球:
①男篮:具有较好的篮球基本功,身高180cm(含180cm)以上(后卫队员身高175cm以上),且于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户口簿为准),初二至初三年级时曾参加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的比赛并获得前三名的球队的主力队员。个人身体素质及篮球基本功特别突出者,出生年龄可放宽至1991年1月1日以后。
②女篮:具有较好的篮球基本功,身高160cm以上(后卫队员身高155cm以上)且于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户口簿为准),初二至初三年级时曾参加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的比赛并获得前三名的球队的主力队员。
(2)足球: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户口簿为准),初二至初三年级时加入市足协且参加过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市级以上的比赛并获奖。
(3)排球: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户口簿为准),初二至初三年级时曾参加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的比赛并获得前三名的球队的主力队员。个人身体素质及排球基本功特别突出者,出生年龄可放宽至1991年1月1日以后。
(4)田径:
具备较强的田径运动素质,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户口簿为准),初二至初三年级时曾参加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的比赛并获得市赛个人前四名或区赛个人第一名者。个人专项成绩接近或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者(有证书或比赛成绩证明),出生年龄可放宽至1991年1月1日以后。
(5)其它体育项目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的比赛,获市级个人第一名、省级以上个人前三名或集体项目市级第一名、省级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⒉ 审美与表现。
(1)音乐类
声乐:初中阶段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的市级以上比赛,获市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
舞蹈:初中阶段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的市级以上比赛,获市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
器乐(含民乐、西洋管弦乐、键盘):通过十级考级级别或初中阶段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参与组织的市级以上比赛,获市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
(2)美术类
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的书画比赛,获市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
⒊ 学习能力。
(1)参加全国初中数学竞赛,应用物理知识竞赛,化学素质与实验能力竞赛,英语能力竞赛,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获得省级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
(2)参加省级科技创新大赛,获得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
(3)参加机器人、航模等竞赛,获得省级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
⒋ 道德品质。
因见义勇为而获得市级(含市级)以上的表彰。
四、特殊生资格认定依据:
⒈ 特殊才能或表现等持有相应的证件。
⒉ 体音美特长生经学校组织专家组测评而取得优秀成绩。
⒊ 经本校综合素质测试符合要求。
五、报名办法:
1.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请登陆同安一中网站下载表格(也可直接到同安一中政教处领取),按表格的要求如实填写相关的内容。
2. 需缴交的材料:
(1)近期正面半身免冠一寸照片1张(背后应写上姓名、毕业学校名称)。
(2)户口簿、学籍卡片复印件(须加盖毕业学校公章)、各类表彰、获奖证书、考级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报名时请带证书原件以供核实)。
(3)面试美术的学生应交两幅近期作品(素描、速写各一幅)和个人学画简介。
3. 5月6日前应将报名表及材料送交原毕业学校,毕业学校应将每个人的材料分别装袋,在袋面上注明学生姓名、所在毕业学校、带队老师、联系电话、报考类别和报考项目,于5月7日上午9:00—11:00送至同安一中政教处。联系人:邱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0592-7229065。
六、测试、评分办法:
1. 我校进行初选后将于5月13日之前把参加面试的学生名单通知本人或学校(同时将取得面试资格的学生名单在同安一中对外公开栏中公示三天)。参加面试的学生应于面试前一天到同安一中领取面试通知书和准考证,查看有关面试的具体安排,相关内容均可在同安一中网站上查阅。面试应以毕业学校为单位,由教师带队参加。
2. 测试内容
(1)音乐(考生须选报主项和副项,主项、副项同时测试。)
考生从器乐、声乐、舞蹈三个项目中任选一项为主考项,同时必须另选一项作为副考项。所有的考生均另加试简谱视唱、听音模唱。
A.声乐——演唱歌曲一首;
B.器乐——演奏乐曲一首(除钢琴外,其余乐器自备);
C.舞蹈——自选两段独舞片断进行表演,加试舞蹈基本功。
【注:面试所需伴奏带自备,可用CD、VCD、磁带。】
(2)美术
素描(静物写生)
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静物素描作品,考试用纸为8开素描纸。
速写(人物写生)
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人物速写一幅,考试用纸为8开素描纸。
【注:面试时除考试画纸外,画板等绘画用具由考生自备。】
(3)体育
A. 篮球考核内容:
助跑摸高、立定跳远、100M跑、半场行进间左右手往返运球投篮、定点跳投(男)、定点投篮(女)、现场比赛等。
B. 田径考核内容:
100M、立定跳远以及专项测试。
C. 足球考核内容:
100M、立定跳远、运球绕杆、定点起球、绕杆射门、现场比赛等。
D. 乒乓球考核内容:
100M、立定跳远、发定位球、正手攻球、反手推挡或推球、现场比赛等。
E.排球考核内容:100M、立定跳远、发球、垫球、传球、扣球。
3. 测试时间
l 专业测试:5月17日上午8:00 — 11:30 ; 下午2:00 -- 5:30
综合素质:5月18日上午8:00 — 11:30
4. 测试地点
l 音乐:同安一中致远楼学术厅。
l 美术:同安一中美术教室。
l 体育:面试地点待通知。
5.测试组织、评分办法
(1)依据市中招工作精神,制定测试实施细则,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区教育局主管部门领导及同安一中领导组成;监督小组由市、区教育局人员组成。专业面试评委于面试前一天从评委库中随机抽出。
(2)专业面试时,几位评委同时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
低分后,取平均值。
七、录取办法:
1. 符合本简章所规定的音体美特长条件的学生,经本校专业测试与综合素质测试上线后,按成绩择优录取。其他类特殊生经综合素质测试合格后,择优录取。
2. 录取的特殊生名单在同安一中公开栏公示三天,报请上级部门批准后,通知到学生本人。